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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事迹简介
发布时间:2009-12-1 0:00:00  发布人:机关党委
         
于夫同志简要事迹


于夫,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3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


于夫同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多年来,一直承担全厅的人才强省战略任务的牵头工作,先后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才柔性流动的若干意见》、《印发黑龙江省市(地)县(市)乡(镇)党政机关人员定编定岗及人员分流安排的实施办法》、《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对于推动我省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他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谦虚谨慎,作风正派,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他踏踏实实的工作,一心为基层和群众着想,积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在领导和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多次被评为厅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人事战线先进个人、全省农村重点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王石龙同志简要事迹



王石龙,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农垦九三公安局山河公安分局王石龙警务室警长。


王石龙在人民警察的位置上,一干就是18年。18年来,他舍小家、顾大家,真正做到“视百姓如父母,视辖区如家园”,几乎把全部精力放在了确保一方平安上,从2006年至今实现了刑事案件“零”发案率的目标。作为一名民警,他处处为老百姓着想,他是百姓心中的“亲人、好人”。帮居民们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几乎是他的家常便饭。仅任警长以来,救助危难群众10余人,无偿捐助的贫困户、贫困学生20多位,捐助的资金5000多元。他以善良的心、温暖的手、感人的笑在平凡的岗位上让身边的人们一起享受着幸福的阳光。赢得了辖区百姓的信任、支持和爱戴,也赢得了荣誉。王石龙先后被评为“全省最佳社区民警”;“黑龙江省优秀人民警察”;“黑龙江省劳动模范”;“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人物提名奖”;“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标兵”;“公安部每日一星”;“垦区政法系统十佳忠诚卫士”等多项荣誉。




曲乃富同志简要事迹



曲乃富,男,汉族,195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4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省信访局来访接待二处处长。


曲乃富同志在平凡的信访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三年,他用勤奋和执着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务实开拓、争先创新、善于总结工作经验,并将自己的好经验、好做法传授给身边的同志。在同志眼里是一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哪里有困难,他就战斗在哪里,哪里有重担,他都会主动去挑。工作中,他本着解决实际问题与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使各项信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曲乃富同志生病后,坚持一边化疗,一边工作,每个工作日都到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风雨无阻。他还长期资助一名家庭困难儿童上学,即使在饱受病痛折磨的时刻,仍念念不忘。曲乃富同志用生命谱写着一曲为党的事业而鞠躬尽瘁的不朽乐章!2003年他被评为省信访局防治“非典”先进个人,2008年他被评为省直机关“十佳公仆”,同年获得省委“两奥”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仆”。



刘忠义同志简要事迹



刘忠义,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5年参加工作,现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政委。


刘忠义同志从警20多年来,先后主导破案1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0余名。指挥侦破了我省北安“2003.1.31”特大持枪杀人案件、以绑架子女为名的系列网络电话诈骗案件等一大批影响大、危害大的刑事案件。因其具有丰富的刑事科学和心理学知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过硬的审讯办案能力,被公安部聘为特邀刑侦专家,曾多次被公安部抽调为专家组成员,参与指导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青海省西宁市宗教人士被伤害案件、新疆“7.5”事件中部分刑事案件、河北省赞皇县系列杀人案、广西南宁覃氏三姐妹被杀碎尸案等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的侦破工作。他擅于总结,勤于钻研,积极引进先进的科技手段和侦查理念服务刑侦工作。多次受到公安部有关领导、受援单位的肯定和赞扬。先后荣立一等功2次,二等功6次,三等功4次,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黑龙江省优秀人民警察、鹤岗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等称号。



李连瑞同志简要事迹



李连瑞,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连瑞同志非常注重理论学习,能够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并真正落实到实践中去,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他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工作殚精竭虑。在法规处工作期间,主持起草的《黑龙江省耕地保养条例》等5部地方法规颁布实施。从1998年到2004年的7年间,为全省广大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在劳转办工作期间,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在全国率先打造了“龙哥龙妹”劳务品牌,率先制定出台了政府规章《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办法》,率先在异地和国外建立农民工服务站等,使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他以身作则,关心同志,注意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带出了一个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他廉洁奉公,甘于奉献,以一名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党员干部对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进取心,树立了一个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2006年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同年被团中央、农业部、劳动部等七部委评为“服务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个人”。



杨军同志简要事迹



杨军,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副调研员。


杨军同志在政治上始终能够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他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积极参与水利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完成多项水利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为我省的水行政立法工作和水资源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原则性强,心系人民群众,2003年以来在他负责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不碍情面,提请撤销、部分撤销了地市水利部门的3个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决定。由于水政水资源处是负责政策法规的综合处室,每年都会接待很多群众来电、来访,也会接到很多水利基层干部的来电,他都能耐心热情地回答问题、服务群众,乃至协调处理,从不无原则地维护水利部门的一己之利。在对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中,他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得到普遍赞誉,树立了良好形象。2000年他被松辽委评为松辽流域水政水资源先进个人,2005年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利行业“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水利厅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



宋晓文同志简要事迹



宋晓文,男,汉族,195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68年10参加工作,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


宋晓文同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勇于创新,扎实工作,成绩显著。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开创人才引进的新局面,进一步强化了人才兴检理念,拓宽了用人视野,丰富了人才兴检的途径。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干部处长会议上,他代表黑龙江省检察院介绍了人才引进工作的先进经验。在他的组织和带领下,省检察院积极探索目标责任制管理与干部管理紧密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和奖惩体系。由于在目标管理工作中成效明显,2006年、2008年,省检察院2次在“省直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单位。宋晓文同志勤奋敬业,勇于进取、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和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受到干警的一致赞誉。2005年以来,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7年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他所在处室也连年被评为“先进处室”、“先进党支部”,2006年荣记集体二等功。2007年,省检察院被省委组织部评为“人才工作创新先进单位”。



汪新强同志简要事迹


汪新强,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4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林甸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


汪新强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保持着谦虚好学的品质,通过一系列学习和重要岗位的历练,真正成为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1988年他徒步跑遍全县125个行政村,独自完成了《林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上报;他对全县523万多亩土地的地形、地貌、地类情况了然于胸,被称为林甸县的“活地图”。他始终从服务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国土资源部门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全身心的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以深厚的感情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他清正廉洁,能够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秉公执法,从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他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脚踏实地服务于国土资源事业,获得了各界的普遍好评。2000年以来6次获县政府嘉奖,2005年被评为“林甸县杰出青年卫士”,2008年被评为“大庆市劳动模范”、“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被当地群众亲切地誉为“雷锋式的好党员、好公仆”。



郎国明同志简要事迹


郎国明,男,满族,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8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郎国明同志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实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抓班子、带队伍,始终奉行秉公理财、廉洁服务的职业道德,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他的言传身教和带领下,预算处的工作得到了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他能够自觉站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角度研究财政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为厅党组和省委、省政府当好参谋。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将国内外先进的财经理论和做法应用到具体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和资料,从而为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提供有力支撑。注重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解决基层财政困难。


      他本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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