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
内资企业登记
★
外资企业登记
★
个体经济
★
市场管理
★
公平交易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商标管理
★
广告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平交易处
违法责任追究公示
对上述公示,实行违示责任追究制。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其行政执法责任:
(一)执行公务违反着装规定、语言粗暴影响工商形象的;
(二)执行公务违反执法程序,应予作为而不作为或在处罚中乱用自由裁量权造成显失公平的;
(三)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超越管辖、越权行政不该作为而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违反程序擅自责令停业整顿、暂停销售、封存、扣留、冻结财物造成不良后果的。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高谊街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