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内资企业登记
  外资企业登记
  个体经济
  市场管理
  公平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
  商标管理
  广告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年度检验

(一)内容及要求
  主要检查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经营场所是否与核准的企业名称、经营场所一致;是
否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经营;投资人的姓名、住址、出资额、出资方式是否发生变
化;是否增减分支机构;登记事项是否变动,有无出租、涂改、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和
其他应审查的事项。提交的年检报告书及各项有关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
定。
(二)时间要求
   个人独资企业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年度检验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
4月30日。
(三)个人独资企业年度检验应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国家工商行政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高谊街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