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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姓名或迁移到原注册登记机关辖区以外或者分立、合并的应办理重
新注册登记手续。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以及其他有关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办理注销登记手
续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提交税务部门出具完税证明。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高谊街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