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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私协字[2005]17号
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
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私营企业协会、垦区私营企业协会: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促进全省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就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促进发展。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要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深刻理解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协会的工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发展私营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为私营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定信念,抓住机遇。我们所从事的事业是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光彩的事业。政府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公平竞争。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参与老工业技术改造,发展环保型、生态型和外乡向型产业;支持大型私营企业努力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品牌战略,促进私营企业改进经济增长方式。
三、强化组织,搞好服务。正确认识和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做好服务工作。要主动向广大会员宣传法规,主动提供咨询,帮助办理相关手续。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职能的发挥,帮助会员解决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土地、水电、融资、税收等实际困难。切实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会员爱国敬业,城信守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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