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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私协字[2005]19号
关于转发《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理事、直属会员:
为贯彻落实省私营企业协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精神,加大为各理事、直属会员的服务力度,现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发[2005]20号)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阅读,全面领会文件精神,抓住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尽快做大做强自己的企业,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各理事、直属会员在办理与该文件相关的事宜过程中如遇有问题,且适用于“直通车”服务的,可按“直通车”服务程序办理,协会将提供相应服务。
附件:《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抄送:中个协、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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